各乡(镇)党委,各街道党工委,市直各单位党组(党委):
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,根据《新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(新文[2004]19号)要求,经研究决定,从2010年7月10日起,选拔新郑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选拔原则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、创业、创优,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。选拔工作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;遵循以对新郑市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;遵循总量控制、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。
二、推荐对象和条件
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,实事求是,开拓创新,奉献社会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专业造诣较深,学术和技术水平较高,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(1955年1月1日后出生),近四年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:
1、在自然科学研究中,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、自然科学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项的,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、二、三等奖其中一项的,或市(地)级科学技术一、二等奖其中一项、三等奖两项的;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,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。
2、在社会科学研究中,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,学术水平在郑州市有较大影响,发表、出版的论文、专著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、或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,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、政府采纳,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;
3、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,特别是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过程中,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,有重大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。
4、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,通过开发、推广、应用新技术、新品种,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。
5、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,特别是在市级重点工程建设、科研公关、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的转化、科技引进推广应用工作中成效显著,确认已获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,并获得市(地)级以上荣誉称号的。
6、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,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,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管理水平,单位经济效益居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,并获得市(地)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员。
7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,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,在市内外产生广泛影响,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人员;在全省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、全省竞赛获奖学生,且具有一定科研成果,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,曾获市(地)级以上优秀教师、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;在体育工作中,培养出打破全省记录、多年保持郑州市记录或参加全运会等国内大赛运动员的教练员。
8、在医疗卫生工作中,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,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,攻克重大疑难病症,贡献突出,有较高声誉,业绩为市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人员。
9、在宣传思想、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,获得市(地)级以上“五个一工程”、好新闻等项奖励的;入选市(地)级以上“四个一批”人才培养工程。
10、在网络信息、金融财会、法律、刑侦、等专业技术工作中,精通业务,成绩突出,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,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,并获得市(地)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三、推荐程序
1、推荐方法: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负责,采取个人申报、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。呈报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5日
2、上报材料:
(1)、《新郑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》(每人3份,A4纸双面打印);
(2)、《新郑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每人3份,A4纸横向打印);
(3)、《新郑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一式3份,A4纸横向打印);
以上所需表格可登陆“
新郑市人民政府网”或 “
新郑市人才工作网”下载。
(4)、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3份):
A、自然情况证明材料,包括身份证,学历、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);
B、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C、有关著作的封面、目录及版权页;论文的刊物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);
D、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,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,由税务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;
E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四、有关要求
推荐选拔新郑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,对于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调动广大知识分子、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在推荐选拔过程中,各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。
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。选拔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社会各界广泛关注,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科学安排,切实把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,把工作做细做实。
二要严格标准程序。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人选,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。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保证真实、准确、客观,严防弄虚作假、虚报业绩。同时,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,要适当考虑行业之间和人员结构的平衡,注意挑选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。各单位要严格程序,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、推荐。
三是要搞好宣传发动。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,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安排部署、条件和程序;另一方面,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,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、创业、创优结合起来,树立积极向上的导向,真正形成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良好氛围。
报送地址:市委组织部人才办(政府大楼405房间)
联系电话:0371-62685827
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
2010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