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
关于赴上海开展第二批校企交流工作的函
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:
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0〕49号)文件精神,学习和借鉴长三角部分省市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,推动校企合作,拓宽我省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就业、创业渠道,经联系,定于7月20日赴上海开展第二批校企交流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参会人员
各学校负责学生就业实习工作的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、院系负责同志。
二、参会时间
7月20日---7月24日
三、校企交流活动内容
1、考察上海松江区大学生创业园。
2、与部分长三角地区企业开展校企交流活动。
四、收费标准
每人收取人民币2800元,含会议、参观、交通、食宿、保险、资料等费用。
五、缴费方式
现金缴费。
六、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
1、参会回执回传时间截止7月9日下午5点。
2、请参会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。
3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段 敏 13938500906 李振忠 15937105710
联系电话:0371-65795552 65682698(传真)
地址:纬五路教育学院图书楼501室
(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市场信息部)
2010年6月24日
注:请各院校确定参会后,速将该页传真至我中心(0371-65682698)
附件:关于赴上海开展第二批校企交流工作的函(原件)1、2
参会回执(第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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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会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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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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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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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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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会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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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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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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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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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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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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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程订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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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0日
18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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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→上海 K154次 硬卧 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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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程订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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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3日
17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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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→郑州 K738次 硬卧 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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